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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苏宁易购成为被执行人,此前多次因违法违规被处罚

2021-9-17 11:3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593| 评论: 0|原作者: 闫冬|来自: 中国质量新闻网

摘要: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天眼查,北京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苏宁易购)日前成为被执行人。案号(2021)京0112执2218号显示,北京苏宁易购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130048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1月2 ...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天眼查,北京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苏宁易购)日前成为被执行人。

  案号(2021)京0112执2218号显示,北京苏宁易购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130048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执行法院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中国质量新闻网发现,此前北京苏宁易购多次成为被执行人,累计被执行总金额为18754795元。本网还注意到,该公司曾因违法违规近年来多次被有关部门处罚。

  决定文书号京通市监处字〔2020〕第78号称,该公司销售不合格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被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237.8元;罚款2378元。处罚日期为2020年3月6日。

  决定文书号京朝城管罚字﹝2019﹞220380号称,该公司被检查发现有未按规定设置标语宣传品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罚款2000元。处罚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

  决定文书号京大卫公罚[2019]157号称,该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最终被警告、罚款5000元。处罚单位为北京市大兴区卫健委。

  此外,该公司还因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家用水处理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被多次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苏宁易购成立于1998年4月10日,注册资本59750.7066万元,法定代表人郝嘉。经营范围包括零售、物业管理、销售食品、餐饮服务、经营电信业务等。


  《中国质量新闻网》原文链接:https://www.cqn.com.cn/ms/content/2021-02/02/content_86646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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