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5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2021年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通告。 通告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21年4季度,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开展了全省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12家生产、销售者生产、销售的20批次产品。经检测,2家生产、销售者生产销售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者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在依法进行结果处理。 2021年吉林省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中国质量新闻网》原文链接:https://www.cqn.com.cn/ms/content/2022-07/06/content_88406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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