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9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对厦门市部分经营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取电动自行车样品26批次,涉及被抽检单位9家,涉及生产企业12家。 经检验,在26批次样品中合格19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73.08%。不合格样品的商标涉及爱玛、新日、小羚羊、锡箭、宝狼。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尺寸限值和短路保护。 不合格产品已于日前移交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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