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贾 丽 在抛出高分红方案后,格力电器提前进行演练。2月13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发展规划、资金状况以及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贯性等因素,拟实施2021年中期分红。 格力电器表示,公司2021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78.88亿元(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6.7亿元(未经审计)。 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暂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37亿元。 在这之前,格力电器公开宣称计划在未来三年每年拿出利润的一半进行分红。 今年1月24日,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其中指出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至2024年每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50%。 实际上,格力电器此前还曾发布过两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实施阶段分别为2012年至2014年及2016年至2018年。 格力电器表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
GMT+8, 2024-5-6 00:56 , Processed in 0.02255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