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复查仍不合格企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现将青岛艾莱尔电器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经复查仍不合格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监督抽查不合格复查仍不合格企业信息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 附件 监督抽查不合格复查仍不合格企业信息 《中国质量新闻网》原文链接:https://www.cqn.com.cn/ms/content/2022-08/05/content_88484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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