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3年电线电缆、水泥等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包括55批次加湿器的监督抽检情况,其中,8批次不合格。 此次,在53家销售单位抽查55批次产品,涉及广东、北京、浙江、上海等7个省份的53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8批次加湿器安全项目结构不合格。 不合格批次具体为: 1. 标称南京万欧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生产的日式温泉加湿器,主要不合格项:结构(不包括22.46条的试验); 2. 标称中国扬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加湿器,主要不合格项:结构(不包括22.46条的试验); 3. 标称深圳市慕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太空船加湿器,主要不合格项:结构(不包括22.46条的试验); 4. 标称深圳市致安逸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雪屋加湿器,主要不合格项:结构(不包括22.46条的试验); 5. 标称深圳市维特世嘉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星球猫加湿器,主要不合格项:结构(不包括22.46条的试验); 6. 标称梅特埃尔环境系统(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MATE蒸发式加湿器,主要不合格项:结构(不包括22.46条的试验); 7. 标称深圳市弘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MIJMIJ 反重力水滴-雾化加湿器,主要不合格项:结构(不包括22.46条的试验); 8. 标称深圳宝嘉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的米菲加湿器,主要不合格项:结构(不包括22.46条的试验)。 8批次不合格产品及生产销售单位名单 北青网健康提醒广大网友,加湿器在加湿过程中需注意正确的使用方法,否则很可能带来一些健康隐患,比如在使用加湿器加湿后出现呼吸道感染和炎症,还有鼻塞、咳嗽、咳痰、气喘、发热等症状。 因此,加湿器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适度加湿:注意空气湿度不要过大,人体舒适的加湿器湿度一般在40%~60%,湿度过高人会不舒服,而且还会带来健康隐患。 注意水质:定期更换加湿器里的水,使用过滤过的水或者纯净水,其水中的杂质更少,加湿器也更容易清洁,也不容易在家具表面积起“白霜”。 别乱加料:不要向加湿器中添加精油、香料、消毒液等。这些物质雾化以后,更容易被吸入肺部,可能会刺激呼吸道,导致不适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定期清洁:定期2-3天清洗雾化片。还可以选择一些更新型的加湿器,比如说使用冷蒸等原理的加湿器。 加湿平替:如果我们用加湿器不舒服但又觉得干燥的话,可以在暖气附近挂一条拧到不滴水的毛巾,同样可以改善空气的湿度。 (综合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普中国) 《北青网》原文链接:http://health.ynet.com/2024/01/03/3714131t3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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