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根据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投诉。 根据投诉信息,2025年07月03日,消费者潘**(手机尾号 4365,用户ID ****5640)反映其于2025年07月03日通过现场购买分体式空调。可能存在质量->在产品中以假充真、在产品中以次充好问题,要求修理。 2025年7月11日,达成调解协议。处理部门为: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眼查商业履历信息显示,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23日,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明州工业园区,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郑坚江。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小察 《金融界》原文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37342555140007948&wf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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