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数据,四川长虹新增3件消费者投诉公示,详情如下: 被投诉企业: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基本信息:2025年07月18日,消费者郭**(手机尾号 2103,用户ID ****4601)反映其于2025年07月18日在京东商城(长虹京东自营旗舰店)通过网购购买普通彩色电视机。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问题,要求更换,退货。 处理结果:一方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被投诉企业: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基本信息:2025年07月29日,消费者罗**(手机尾号 7088,用户ID ****8183)反映其于2025年07月29日在拼多多通过网购购买液晶电视机。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问题,要求退赔费用,赔偿损失,修理。 处理结果:一方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被投诉企业: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基本信息:2025年07月25日,消费者张**(手机尾号 3810,用户ID ****1493)反映其于2025年07月24日通过现场购买吸顶式空调。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问题,要求退赔费用。 处理结果:达成调解协议 注:投诉基本信息、投诉问题为当事人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时自行填写。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证券之星投诉公示》原文链接:https://finance.stockstar.com/RB20250820000086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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