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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黑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发布

2026-1-26 09:3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9344| 评论: 0|原作者: 付宇|来自: 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

摘要: 近日,黑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2026年黑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旨在通过财政补贴方式,鼓励居民淘汰旧家电、购新型节能智能产品。 补贴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面向个人 ...
  近日,黑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2026年黑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旨在通过财政补贴方式,鼓励居民淘汰旧家电、购新型节能智能产品。

  补贴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面向个人消费者,对购买符合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等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价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产品限补1件,其中家电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消费者需通过云闪付APP完成实名认证并申领补贴资格,在线下门店使用专用POS机或线上合作平台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补贴资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实行总量控制、按月均衡使用。政策执行中如遇国家政策或资金安排调整,省级部门可依法提前终止或调整补贴内容。

  参与政策的经营主体须具备合法资质、健全的财务体系、良好的信用记录及防骗补能力,并承诺不“先涨价后补贴”、不捆绑销售。各地将建立补贴资金预拨机制,减轻商家资金压力,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规行为采取约谈、暂停资格、追缴补贴乃至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

  补贴申请与审核依托信息化平台进行,要求经营主体上传商品发票、产品照片、SN码及IMEI码等信息,确保交易真实可追溯。

  该细则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省商务厅、发改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共同负责解释。各地将设立咨询服务渠道,便于公众了解和参与。

  记者:付宇

  《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原文链接:https://www.hljnews.cn/jjny/content/2026-01/25/content_878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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