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3日,美的集团执委会表决通过对合康新能的收购方案,肖某光作为美的集团副总裁参加执委会表决事宜,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情时间不晚于2020年3月23日。陈宏系肖某光妻子,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两人于2020年3月25日7:58分,13:34分,14:33分有3次通话联系。 陈某媚系陈宏的堂姐,其证券账户于2011年1月12日开立于安信证券佛山顺德政通路证券营业部,该证券账户由陈宏实际控制和使用,资金来源主要为肖某光、陈宏夫妇。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宏于2020年3月25日14:35分开始通过电脑委托下单,分3笔共计买入15万股合康新能的股票,成交金额50.30万元。2020年6月2日至3日,该账户将15万股合康新能股票全部卖出,盈利10.57万元。 陈宏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陈宏处以80万元罚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美的集团于2013年9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2021年6月30日,美的控股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21.69亿股,持股比例30.75%。 合康新能于2010年1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2021年6月30日,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2.09亿股,持股比例18.85%,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4180.04万股,持股比例3.78%。 美的集团于2020年3月25日发布的《关于收购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提示性公告》显示,2020年3月25日,美的暖通与上丰集团、刘锦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其中:美的暖通为收购方;上丰集团和刘锦成为本次收购的转让方,上丰集团为合康新能控股股东;叶进吾为上丰集团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的合康新能股份总数为2.09亿股(约占合康新能总股本的比例为18.73%),其中:向上丰集团收购合康新能1.98亿股股份;向刘锦成收购合康新能1114.18万股股份。本次收购合康新能股份的总价款为7.43亿元,其中:向上丰集团支付的总价款为7.03亿元;向刘锦成支付的总价款为3964.67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通过美的暖通合计持有合康新能2.09亿股股份,并通过上丰集团及叶进吾委托的5574.73万股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合康新能2.64亿股股份表决权(约占合康新能总股本的23.73%)。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合康新能间接控股股东。 |
GMT+8, 2024-5-8 10:24 , Processed in 0.03202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