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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因违反《反垄断法》被罚

2022-7-11 09:5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200| 评论: 0|原作者: 小小挖掘机|来自: 网易科技《态℃》栏目组

摘要: 文丨小小挖掘机出品丨网易科技《态℃》栏目组平地一惊雷!7月10日上午10点,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二十八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并发布处罚决定书并予以公告 ...
  此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处罚决定书》中就腾讯收购十二家公司股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并指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事实上,这已是腾讯与阿里2022年来第二次因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被予以处罚。此前的1月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13起因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的处罚结果:腾讯、阿里、哔哩哔哩等公司相继上榜。其中,腾讯9起,阿里相关案件2起,每起案件则分别被处以50万元罚款。

  而在去年的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对2016年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案附条件通过:一、调整音乐版权授权模式,允许保留一定形式下部分独家授权模式;二、因“应报未报”对腾讯进行50万元行政处罚。

  二、反垄断,只为让平台经济发展与规范并重

  腾讯会受到进一步的处罚吗?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通告收尾,则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支持企业发展,正依法加快完成存量案件清理工作,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推动企业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其余案件处罚决定书将陆续公开。

  “其余案件处罚决定书将陆续公开。”——这意味着,此次处罚并非最后一次。腾讯是否会再次“上榜”,也将是一个未知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有关部门正在持续强化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监管。先前,据新华社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6月2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而在此次反垄断法修正草案中,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决策部署,根据平台经济领域竞争方式和特点,进一步明确了反垄断相关制度在平台经济领域中的适用规则。而反垄断法修正草案二审稿主要作五方面主要修改:一是根据反垄断执法体制改革的最新实践,明确“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是本法的执法部门。二是进一步明确反垄断相关制度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具体适用规则。三是完善垄断协议“安全港”规则。四是对未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的调查、处理程序进行完善。五是对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除了《反垄断法》的持续完善,国家各部门一系列指南性质的指导性文件已经发布,或者正在制定:例如,先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等。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九部门新发布的《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平台经济发展及监管的新要求与新举措。

  有观点指出,这些文件基本构建了我国平台经济监管的政策体系,确立了平台经济发展与规范并重的政策导向。

  值得关注的是,近两年来国家开展的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工作已颇具成效:《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1)》显示,2021年,反垄断执法机构共查办互联网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3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2件;审结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28件;对98件平台经济领域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以上案件罚没金额共计217.4亿元。

  此外,2021年国家先后分6批对百余起互联网领域涉嫌未依法申报案件统一立案调查,合计对98起互联网领域案件公开作出行政处罚,涉及腾讯、阿里、美团、滴滴、京东、百度、苏宁、字节跳动等主要平台企业。

  网易科技<态℃>栏目组》原文链接:https://www.163.com/tech/article/HBU65L0Q000999D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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