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先生说,他本着对蓝装家博会的信任,在展会上订购了价值8000元的赛诺恩马桶、花洒,没想到联系送货安装时,被告知赛诺恩跑路了,根本联系不上。曹先生辗转联系上了蓝装家博会的客服,希望要回货款,但沟通了很久,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展会上与展商签订两套智能马桶和花洒的采购合同 曹先生说,他的房子在去年开始装修了,2023年9月他参加了在西安举办的蓝装家博会,并在展会上与展商签订两套智能马桶和花洒的采购合同,“我买的是赛诺恩的产品,包括两个智能马桶和两个花洒,一共8000元,本着对展会的信任,我按照展商的要求,全额缴纳了货款共计8000元,展商承诺随后送货安装,我只需要等待,其他的事情都不用操心了。” 让曹先生没想到的是,2024年1月,他家开始安装卫浴了,他询问在展会上给他办理手续的销售人员,这位销售人员却告诉他,自己已经离职了,让他和赛诺恩的负责人联系,并给他几个负责人电话,这几个电话曹先生打了很久,一直打不通,随后他才知道,这家公司跑路了。 2月27日,华商报记者见到了曹先生,他拿出了当时参加蓝装家博会的订单,订单上显示,曹先生支付了8000元,订购的产品是赛诺恩的两个马桶、两个花洒。订单上还盖着“赛诺恩智能卫浴工厂”的章子。曹先生和赛诺恩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显示,销售人员已经离职,她提供了三个赛诺恩负责人的电话,记者先后拨打了这三个电话号码,均处于关机或无人接听的状态。 苏州市场监管部门确认赛诺恩跑路 称“消费者可要求家博会主办方处理或赔偿” 发现商家联系不上,曹先生将此事反映给了国家12315平台,投诉赛诺恩智能卫浴工厂收款不发货,欺骗消费者,1月31日,12315平台对此事给了反馈,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分局回复曹先生称:“经查,赛诺恩卫浴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租赁的门面租金交至2023年11月30日后并未续交,店内无人在现场,我局及房屋出租方电话联系赛诺恩负责人到场,其都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断联。我局已于2023年12月22日将赛诺恩卫浴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消费者可要求家博会主办方处理或赔偿。” 曹先生说,从12315的回复能确认,赛诺恩确实跑路了,他在网上搜索发现,除了西安外,兰州等城市也出现过消费者被赛诺恩在展会上骗取货款的行为,“他们在各个城市都以这样的形式骗钱,消费者还能轻易相信展会吗?” 提醒其他消费者,展会上买东西不要付全款 曹先生说,确认赛诺恩跑路之后,他想联系蓝装家博会处理此事,拨打了订单上蓝装家博会的电话,却一直没打通,随后,他看到有短视频宣传,2024年3月,新一届蓝装家博会又要开启了,他在短视频下面留言,这才加上了蓝装家博会客服的微信,开始沟通此事。 “蓝装家博会发客服给我说,让我起诉赛诺恩,如果立案了,会对我先行赔付。作为老百姓,打官司对我来说,是一条特别漫长的路,我觉得如果他们真的重视,确认我的确实在蓝装家博会上被骗钱的,应该尽快给我把货款退了,随后起诉我也愿意配合。”曹先生说,从他发现赛诺恩跑路到现在已经一个月了,事情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他希望通过他的经历,提醒其他消费者不要上当受骗,“马上315了,我想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展会上买东西交定金保险,交全款有风险。” 蓝装家博会:愿意积极协调处理此事 2月27日,华商报记者就此事联系蓝装家博会,客服工作人员表示,2月初,他们接到了曹先生对于赛诺恩的投诉,随后他们积极联系,也发现赛诺恩收钱后跑路的恶劣行为,不仅在西安,在其他城市的展会上都有类似的情形,先后有上百位消费者权益被损害,他们希望联合消费者一起,先对赛诺恩进行起诉,让赛诺恩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只要消费者起诉成功,他们会支付120%的赔偿款,“我们把这个方案告诉了曹先生,曹先生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我们还在等他回复,不知道他不愿意这样的处理方式。” 客服人员表示,如果曹先生嫌司法途径太慢,可以拿着能证明在蓝装家博会采购的单据联系他们,他们也愿意把曹先生的8000元赔偿给曹先生,他们愿意积极解决这个问题。 律师:赛诺恩及蓝装家博会都应承担民事责任 针对此事,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王舒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赛诺恩和蓝装家博会都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首先,赛诺恩需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曹先生在蓝装家博会上与赛诺恩签订家具买卖合同,但是在曹先生全额缴纳了货款共计8000元后,得知赛诺恩跑路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签订后,曹先生依约全额支付货款,完全履行合同的义务。并且已多次催告赛诺恩给付合同约定的家具,但赛诺恩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已经构成违约。故曹先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本案中蓝装家博会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览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销售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览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蓝装家博会作为本次展览会的管理、举办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责任。若曹先生选择以诉讼的方式要求蓝装家博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赛诺恩与蓝装家博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华商报记者 毛蜜娜/文 强军/图 《华商网-华商报》原文链接:https://news.hsw.cn/system/2024/0227/17219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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