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也认为,消费者在明确自己需求的情况下,要对智能终端+服务的产品进行更加清晰深入的了解和咨询,包括功能的实现及可能产生的费用,以及服务的持续提供能力等。 “消费者应注意查看智能终端产品的相关信息、说明以及合同条款,了解设备的功能和相关服务性质类别、内容和提供主体,尽可能避免陷入‘服务’陷阱。”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来明表示。 天猫精灵事业部客户体验总监王万林则提醒消费者,应注意智能终端背后的企业是否具备“多元化服务”的能力,以及这些服务能力的持续性、稳定性和未来的拓展性。 陈剑还提醒消费者:“现在的智能终端产品往往不提供纸质的说明书等产品相关信息资料,因此消费者尤其要注意保留证据。比如通过截屏等方式尽可能地固定相应的证据。” 《中国消费者报》副总编杜长红认为,产品都要经历初生、发展、成熟的过程,智能终端设备与服务相结合的产品模式产生不久,目前还没有标准可以衡量这一产品的优劣,加之使用场景丰富多样,个人感受也各不相同,消费者质疑较多也是可以理解的。企业应当积极改进售后服务,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并进一步探索完善产品及服务,不能一售了之或推诿责任。《中国消费者报》愿意搭建企业与用户沟通的平台,让消费者能更加惬意地享受智能终端+服务带来的美好生活。 (桑雪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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